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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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勒庞  《乌合之众》



      而他也从不认为是巧合。那时候每一次见面都是一场精心算计的预谋。



      他在娱乐会所做一个侍应生,老板是他干爹,干爹想让他当经理,他很懂事,说应付不过来给您惹事不好,先从底层干起,有您在没人敢给我委屈受。



      也确实没人欺负他,他在会所很吃得开,跟谁都能侃几句,他心里清楚的明镜似的,这些人跟她好绝不仅仅因为他长得不错,机灵变通,他趁着一个好干爹,偏偏干爹特别疼他。他们叫他“孟总”“小孟儿”“孟孟”,每一个他都答应的响亮,那是个黑暗又吃人的地方,他心里膈应,像在肚子里造了一个坚固的盒子,把恶心、嫌弃、轻蔑统统锁在里头,只要他不说,就没人知道。



      他当然不会说。



      北方的春天并不是他想象中那样红花温柔,卷翘春风,来的同样迟缓,明明该是出门晒暖的时候身上还裹着棉衣。他家也在北方,更北的地方,冬季冰层封冻宽广的乌苏里江面,渔船停歇,白雾终日缭绕。父亲在近草的雪地里撒上谷粮食物,放好猎夹,用一上午的时间捕到两只鸡一只灰毛兔子。接近年关,两只鸡都被宰杀拔了毛放在盆里腌渍,灰毛兔子倒被留了下来,猎夹夹断了一条后腿,也不爱蹦跶了,缩在墙角,孟鹤堂每天拿择下的菜叶喂了一整个冬天,一整个冬天他没有别的玩伴,除了这只兔子。



      兔子叫他养的毛色光亮,胖胖的一团,某天他从外面回到家发现墙角的兔子没了,院子里过年杀鸡的地方仍然红洇洇的,灰色的毛掉了一地,沾上血变得颓败肮脏。



      他看着那摊噩梦站了很久,直到父亲发怒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



      十八年后的现在,孟鹤堂感到自己就像那只灰毛兔子,他还在被好吃好喝的喂养阶段,但朝不保夕的时候一旦到来就如同山洪瞬间倾覆。



      他今年二十五岁。



      和七岁的自己遥遥相望,B市的天没有家里好,但他痴迷这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人世间,家里一万个比不上。



      B市的天不好,全国都认可,新闻播报未来几天将有风沙预警时像裹着妖怪的沙尘已经笼罩了城西。孟鹤堂坐在吧台,坏天气出门的人少,已至八点会所里寥寥无几,他寻思着今晚是不是可以提前下班,那家卖拔丝蛋糕的店开了一个月,他只吃过一次,想了两个星期。



      门被推开的时候孟鹤堂下意识说着迎接的话,来人是个带着墨镜的男人,会所光线暗他才把墨镜摘下来,视线扫到孟鹤堂又很快移开,从他背后转出另一个人。



      “您好,里边儿请,单座还是包间?”



      “没什么人,就在这儿吧。”



      他两个随意找了个座儿,点了两杯Cognac,自顾自的谈起话。



      孟鹤堂又坐回吧台前,调酒师在擦杯子,抬头看了看,跟他低声聊起来。



      “左边那个长的倒是蛮好,外地人吧,说的话听不懂……哦哟,眼神蛮凶。”



      少有的轻缓音乐里冒着几个听不懂的词,会所突然变成清吧的感觉。孟鹤堂把目光放在那个男人身上,他很精神,这是他专心致志看了一会儿后得出的结论。



      不是会所往日来的客人那样西装革履故作神气,他即使陷在那片混沌的昏暗中浑身上下也透着爽利,又年轻,短皮衣敞着,里面的衬衫最后一颗扣子没扣,好像很不耐烦魔球灯扫过来的光,面无表情的样子酷的要死。



      孟鹤堂招手叫小弟关掉闪光灯,总归是他在这里,说什么没人反对。



      那人看了看他,还是没什么表情的样子。



      这里的规矩,小弟很快领了四五个漂亮年轻的男孩子,排成一排,展览的商品一样,头里先进门的那人挑起眉毛,“李老板,您看看?”



      被他称作李老板的人晃着酒杯,在几个男孩子脸上过了一遍,“都会些什么呀。”



      于是男孩子们像幼儿园报名字那样:



      “会唱歌儿。”
      “舞跳的不错。”
      “善解人意,服务周到。”
      “会冰,会火。”



      李老板喝下最后一口酒,抬抬手:“就你吧。”



      那个会冰会火的男孩子,长的不是最漂亮,瘦的一阵风就能吹跑,刘海遮住眼眉,笑起来有酒窝。孟鹤堂认得他,偶尔上班时碰见说两句话,叫小梅,连名字都那么可爱。



      他九点半就下班了,一直到下班,他也没有跟那个人说上话。



      再见到是周五的晚上,会所一楼的酒吧闹的沸反盈天,连续三四日的风沙过去,新闻在说B市环境建设问题,无非少开汽车多种树,没什么人听的,频道很快换成了足球。今天不该孟鹤堂当值,同事请假了跟他换班,他站在吧台后面调一杯干马提尼,金酒和苦艾酒搅拌在一起,透明的像普通的水,杯沿放半颗青橄榄。



      他不喜欢这个口味,太冲,刺苦的活像咬到胆汁。从那人进门开始他就注意到了,手上有意把调酒器转了个圈,小梅靠着吧台坐着,“炫技。”



      那人坐到吧台前,还没开口孟鹤堂就把干马提莫推了过去,“见者有缘,特调。”他记得他是这么说的。



      小梅嗤笑一声,立刻懂他的意思,缘分大概都是上辈子的事,看对眼和交易,各取所需,仅此而已。小梅离了吧台去找他的同伴跳舞,只剩他们两个。



      那人喝了一口,皱起眉,说:“太苦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说的都是些违心话,猜出他下一句会说什么,早早组织好语言就脱口而出。



      说出的话他自己都不信。



      B市的夏夜闷热难挡,经了一场风沙后仿佛把源头的热浪也带来,孟鹤堂把电视调到新闻频道,房间里安静,说的什么也听得清楚,他低着头摆弄空调遥控器,他从不看新闻,只听。



      周九良坐在床边喝一罐冰镇的雪碧,名字是他十分钟前刚得知的,此刻看着他湿漉漉的头发顶着一块毛巾,心里总想笑。



      “热死了三个人。”周九良说,空调的风口正对着他,二十二度的温度吹到他裸露的胳膊上也起了一层疙瘩。



      孟鹤堂唔了一声,“今年太热了。”但他不关心这个,听到了顶多愣一愣,是吗,然后再去干别的事。不是他冷漠,新闻也不会一直播这个。



      如果小梅知道,一定会肆无忌惮的嘲笑他,一整个晚上,什么都没做,光聊天了,房钱都是孟鹤堂出的,走的时候周九良掏了三百块钱给他,说AA吧。孟鹤堂倒没有过多推让,钱卷成一截塞进口袋。



      后来许多天,孟鹤堂还是能看到周九良过来,有时一个人,有时和李老板,有时和其他人,他总点一杯干马提莫,第一次说苦,以后却次次都喝。



      但他们没有再单独相处过。



      周九良把空杯子递到吧台上,其实不必要,他自己送了回去,没有立刻离开,等着孟鹤堂给别的桌送酒回来,“我要走了。”



      孟鹤堂放下托盘,“哦。”他并没有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只奇怪今天怎么特地来跟他道别。



      “嗯。”周九良点点头,和他的两个朋友一起走了。



      孟鹤堂看着他从跳舞的地方绕过去,魔球灯不可避免的照在他脸上,他抬手挡了一下,直到走出门。



      顾客催着要酒,孟鹤堂忙不迭地跑过去。



      卖拔丝蛋糕的店生意红火,每天都排着长长的队伍,轮到孟鹤堂时正好只剩最后一盒。



      他值夜班,从柜台里拿了一瓶红酒,小梅行踪不定的竟然也没有走。



      刚烤出来的小蛋糕热乎乎的,小梅一口一个吃了四五个开始嫌腻,灌了一大口红酒。



      “你跟那谁?谁啊?吹了?”



      孟鹤堂眯着眼:“吹什么吹,你吹了吧。”



      小梅不隐瞒,李老板只要来就找他,他得到很多的钱,但他仍旧透彻的跟什么似的,什么情不情爱不爱,大家都图一时快活,分开了也别给对方带来麻烦,最好。



      “找下家呗,谁离了谁还活不了了,我又不跟她结婚。”



      小梅很好奇他们晚上都聊了什么,两个老爷们儿,一个房间一张床,什么都没做纯聊天,说出去别人都觉得有病。



      他自然也没什么好隐瞒。说的都是些再琐碎不过的小事。



      两个男人彻夜长谈也没什么好奇怪吧,说说你,说说我,说说你以前,说说我以前,一夜就过去了。



      他从谈话中得知周九良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具体哪个环节不甚清楚,和李老板是合作伙伴,在B市生意失败,不再待下去。他没有告诉小梅,都结束了,何必再知晓,从知道结束的一刻起,和对方有关的一切都成为无用。



      走了也好,B市的夏天实在不好过,尤其一个人,热死在哪都不知。



      “我家没有这些闪闪发光的地方,没有这么多。我的足球梦终止于2002年初夏,他们总也踢不进,我就没有耐心了。我很早来这里,住了很多年,但是不喜欢这里,一点感情也没有,每天都有很多人,大部分碌碌无为,你知道,有些人遇见了很快也就会分离,而一分离,大概就是一生。”



      断断续续,毫无章法,不知所云。



      直到现在,孟鹤堂才知道周九良说的“我要走了”是什么意思。



      他来道别了,但他没来得及回应。



      有些人遇见了很快也就会分离,不仅天南海北,曾燃起的喜欢也像花火,他伸出手比划,一簇,只有一簇而已。



      小梅早已趴在桌子上睡着,他喝了不少的酒,还迷迷糊糊说着醉话:李先生去了D市,李先生走前告诉他的。



      《百年孤独》中说到一个人,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风花雪月向来动人,只是他们谁也没想过,是不是彼此的风月,是不是一生的情浓。



      他看到七岁的孟鹤堂,河岸变得宽阔,无人理会他是否经历一场伤心落泪,他的灰毛兔子,他的片刻欢喜,都是一样的,咫尺遥远也是遥远,遥远即是不能。



      干爹要提他做经理,这次他没有拒绝。八月正是最热的时候,蝉叫的都没有力气,这光怪陆离的人间他觊觎很久。听闻D市房价遥遥日上,大家还是如蚁附膻。



      小梅说时孟鹤堂嗯了一声,人们总是为了一个莫名被炒热的东西争破头颅。他在查对酒水单,猛地抬起头,眼睛对着某处,可看他的眼神,像是看向多遥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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